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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s軸承振幅為衡量標準評定機組振動狀態的缺點
更新時間:2021-06-16 點擊次數:2173次
振動標準的目的是防止有害振動,但由于機組形式、基礎剛度、轉子質量、轉子剛度、支撐動剛度、油膜剛度、動靜間隙等因素的不同,在同樣的軸承振動下,振動對機組造成的危害將有所不同。這是采用軸承振幅為衡量標準評價機組振動狀態的缺點,主要有如下:
1、機組各軸承三個方向振動的不等效性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許多以軸承振動為衡量標準的振動標準,一般都把機組各軸承三個方向的針對等效看待,即相同的振幅發生在不同方向和不同的軸承上,有著同樣的危害。事實上并非如此,這主要因為當激振力一定時,軸承振幅與支撐動剛度成反比,而轉軸相對振動又近似與軸承座動剛度成正比,即在不大的軸承振幅下,轉軸可能存在較大的相對振動。過大的轉軸相對振動會引起軸瓦烏金過載(疲勞剝落、碎裂、輾壓)、轉軸動應力過載、軸瓦調整墊塊過載(金屬疲勞剝落、凹坑,使軸瓦是去緊力,可傾瓦支撐點下落,引起嚴重的動靜碰磨)、轉軸徑向碰磨、加速轉動部件不均勻磨損等。
2、對周圍環境危害差別在一定的軸承振幅下,振動傳給基礎的激振力與軸承座動剛度成正比,所以振動對周圍環境的危害是隨著軸承座動剛度和軸瓦振幅的增大而加大的。
3、不同振動頻率振幅分量的不等效性一般以軸承振幅為衡量標準的振動標準,對振動信號中所含的不同頻率的振動分量都沒有給出額外的規定,機組實際振動中常會有效顯著的不同頻率的振動分量。不同振動頻率的振動分量有著不同的危害。在以軸承振幅為衡量標準的振動標準中,其允許值是隨著轉速增高而顯著減小的,但是由于在相同的振幅下,頻率較高的振動需要較大的能量,造成的危害也較大。在振動標準中將軸承振幅看作只含基頻一種成分,雖然對于現場運行的大多數機組是可行的,但是還有不少機組軸承振動含有較大的1/2X、2X、3X振動分量,有時這些振動分量會超過基頻分量,這時合理地評定機組振動狀態,應以不同頻率振動分量與相對應的轉速分別作出評價。